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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合成革概念

发布时间:2014/9/1 15: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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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习惯上,生态合成革定义为四个方面:一是生态合成革制造过程中不危害环境,不给环境带来污染;二是将其加工成革制品过程中无毒无害;三是革制品使用过程中对人体无害,对环境不产生污染;四是该革制品zui终可生物降解,且降解产物不会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一、生态合成革与产品安全性
  
  按照生态合成革的标准,国家及相关行业近年连续出台了许多相关的生态皮革/合成革的标准,大部分以“安全技术条件”规定行业标准。例如:《汽车用聚氨酯合成革安全技术条件》、《家居用聚氯乙烯人造革安全技术条件》、《聚氨酯家居用合成革安全技术条件》、《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通用安全技术条件》、《服装用聚氨酯合成革安全技术》等国家的和轻工行业的标准,在这些安全标准中规定了被禁芳香胺、有毒有机化合物、重金属元素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
  
  水性生态合成革专家谢振铭特别提到,近年来对汽车用革的雾化值和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做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值得一提的是,欧盟对合成革的生态性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除了常规有害物的检测外,对刺激性气味有了严格的限制,尤其是近年来对有刺激性的富马酸二甲酯(DMF)的限制控制。
  
  二、生态合成革与产品舒适性
  
  浙江省丽水水性生态合成革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主任谢镇铭提出,生态合成革的概念规定了革制品在使用过程中对人体的无害特征,衡量使用时对人体有无伤害的指标主要有两个:一个就是产品的安全性,即无直接伤害人体的有害物质;另一个就是对人体的使用舒适性,如果产品无毒,但使用起来很闷热,一点不透气,如同塑料纸捆在身上,那么,这样的产品使用在人体上时同样不能称之为生态型产品。
  
  三、生态合成革与清洁生产
  
  从生态合成革的概念中来看,生态合成革须同清洁生产联在一起,即在制造过程中不会给环境带来污染。
  
  目前,大部分的合成革企业使用的是溶剂型树脂,并将节能、减排或实现产品的生态性的重点放在废气、废水的回收和循环利用上,水性生态合成革专家谢振铭还特别举例:干、湿法生产线的密封配料、涂台供料系统的密封、湿法生产线DMF、废水的回收利用等。尽管这些均是改善劳动者就业环境或是合成革清洁生产的重大举措,但不是解决合成革清洁生产的根本途径。*,只要使用溶剂型浆料,就不可能避免对环境造成*性的伤害。因此,就不符合生态合成革的概念,所以生态合成革应尽量规避使用溶剂型树脂。
  
  四、生态合成革与水性树脂
  
  通常,用水性树脂制造的合成革称为水性合成革或水性生态合成革。使用水性聚氨酯材料是一种从源头上消除污染、从严格意义上制造生态合成革的新技术。浙江省丽水水性生态合成革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主任谢镇铭还发现由于水性聚氨酯不能用(或少使用)有机溶剂,无废气产生,所以水性树脂制革又同清洁生产结合在一起。
  
  综上所述,水性生态合成革与传统溶剂型合成革相比有着许多突出的优势,其各项指标对比如表1-1所示。
  
  表1-1水性(PUD)与溶剂型(TPU)树脂合成革综合性能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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