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纠纷不断 我国知识产权提质增效迫在眉睫
- 2017-06-223310
- 来源:中国纺织服装机械网
“维持一审原判,被告赔偿原告320万元。”日前,北京市*(下称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下称松下电器)诉珠海金稻电器有限公司(下称金稻公司)、北京丽康富雅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丽康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美容器”外观设计侵权纠纷一案历经两年时间终于尘埃落地。此外,近年来微信在美国被诉涉嫌侵权、小米手机在印度因起纠纷、美国公司在南京状告索尼中国侵权等一连串的类似事件,发人深思。
“事实一再证明,当今市场竞争的焦点就是知识产权。对于市场竞争经验不足的许多中国企业来说,知识产权提质增效迫在眉睫。”*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向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表示。
纠纷已成常态
商场如战场,战正在成为商业竞争领域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两被告公司未经我公司许可,生产、销售、许诺销售涉案产品,侵犯了我公司授权公告号为ZL201130151611.3号‘美容器’外观设计权。”2015年2月,松下电器向北京知识产权*提起侵权诉讼。北京知识产权*一审审理认为,此案中被告金稻公司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实施了制造、销售及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判决两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此案中侵犯原告外观设计权的产品;赔偿原告320万元。一审判决后,两被告不服并上诉至北京市高院,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北京市高院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国企业面对的侵权纠纷,不仅有司法案件,也有行政诉讼。5月10日,美国贸易委员会(ITC)对来自中国的“可折叠手机支架及组件”涉嫌侵权发起“337”调查,调查指控中国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上述产品相关技术侵犯了美国企业的权,中国有13家企业被列为被告。而且,这已经是今年以来美发起的第11起涉及中国产品权的“337”调查案。
“是名副其实的市场竞争工具,从这个角度看,谁拥有了质量高、数量多的,谁就把握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也容易在纠纷中占得优势。”李顺德认为,数量与质量不足是很多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的大困境,如果在市场竞争的新趋势面前还不加强量和质的积累,很容易错失良机,既难以在一旦遭遇纠纷时获胜,也难以在今天的市场竞争中赢得自己的一席之地。
提高质量迫在眉睫
近年来,稳健发展的中国市场,对正在遭遇各种难题的世界经济来说,无异于是一个世外桃源。由此,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吸引着资本的眼球,而日益增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市场竞争,也令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因此,加强对中国市场的布局,是国外企业的“杀手锏”。
统计数据显示,仅在通信行业,2000年以前,跨国企业在的申请主要布局于美、日、韩、欧等发达经济体,为中国市场布局而提交的申请数量占比不足的10%。但2000年以后,在中国布局的申请数量占比呈现逐年递增趋势,特别是2014年至2016年,占比逐年创新高;与此同时,在日、韩、欧布局的申请数量占比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只有美国的占比变化趋势较为平缓。这一数据充分表明,近年来,企业特别是业界跨国巨头对中国市场的重视程度正迅速提升。
“面对来自国外企业布局的压力和纠纷增多的风险,以及市场竞争新格局的出现,中国企业提升质量、提高运用效益已经刻不容缓。”李顺德强调。
事实上,这一工作得到了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近年来,*陆续出台有关举措,持续开展了质量提升工程,并在地方试点高价值培育工作。*认为,质量是加强保护、实施交易转化的重要基础,必须置于优先位置抓紧抓好。质量提升工程具体将从政策导向、审查授权、代理、严格保护、加强运用等多个环节着手,努力推动创新主体创造更多技术含量高、市场效益好的高质量,为的交易转化奠定基础。
在企业层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为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兴通讯)等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在高质量积累方面成为*,不仅在通过《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申请量企业排行榜上连续多年保持前列,而且在保护和运用上迈出了新步伐。华为公司通过与外企的交叉许可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运营水平。中兴通讯在美国企业发起的“337”调查中,连续取得“八连胜”的好成绩,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树起了新的*。但是,中国企业数量庞大,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参差不齐,整体有待进一步提升。
“对于产品而言,质量是赢得消费者信赖的基础,对于等知识产权而言,提高质量同样是赢得市场竞争的关键。只有奠定质量的基础,同时积累足够的数量,才能不惧任何市场风浪,在市场竞争的海洋中行稳致远。”李顺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