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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实施半月有余,涉纺电商必须了解的三件事

2019-01-241771
来源:中国纺织服装机械网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据统计,从2012年到2016年,电子商务交易额从8.1万亿元增长至26.1万亿元,年均增长34%。2018年1~11月,全国网上实现了零售额80689亿元,同比增长24.1%。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我国电商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于今年开始实施,引起了电商经营者、供应商乃至线上消费者的高度关注。比如,淘宝的商家须登记营业执照;网上刷单和捆绑销售将是违法;对于买卖双方产生纠纷的解决办法,《电商法》也都有了具体明确的表述。
 
  由于在我国巨大的电商交易规模中,纺织品、服装、家纺床上用品等门类的线上商品交易占据了电商交易相当大的比例。因此,纺织品、服装经营业者来说,新法实施更加引起行业高度关注。《电商法》共有7章89条,其涵盖范围极广,主要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电子商务争议解决与电子商务促进和法律责任等五部分做出相应规定。本报记者为此做一解读,了解新规对哪些电商行为作出具体的规范,以及哪些条款是电商经营户必须遵守和履行的义务。
 
  超范围经营将受处罚
 
  《电商法》第二条对于“电子商务”作了明确规定,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服务,不适用本法。
 
  《电商法》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律责任,有助于构建规范的电商市场秩序。根据《电商法》第九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另外,《电商法》第十条还有相关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对于纺织服装企业来说,只要企业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或服务,就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如果没有营业执照将或被投诉或举报。
 
  《电商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淘宝店铺营业需要在店铺首页的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并且营业执照有效期要同步更新。同时,如果有与经营业务相关的许可证,也要一并公示。
 
  营业执照须包含经营范围,比如营业执照中标注的经营范围是服装,就只能卖服装,不能卖日用品,超范围经营被查将会被处罚。因此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电子商务经营者一定要将合理填写经营范围。
 
  捆绑销售被明令禁止
 
  在“验明正身”的前提下,电子商务经营者还要承担以下责任:提供用户数据、保障网络安全、记录和保存平台商品和服务信息、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等。《电商法》还强调了电子商务交易中责任判定问题。
 
  《电商法》第六十条规定,电子商务争议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新规从多种层面,力求公平和公正,发挥相关部门的监管作用,使电子商务更加规范化。值得注意的是,《电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电商法》第六十二条: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因电子商务经营者丢失、伪造、篡改、销毁、隐匿或者拒绝提供前述资料,致使*、仲裁机构或者有关机关无法查明事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电商法》第六十三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可以建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制定并公示争议解决规则,根据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地解决当事人的争议。
 
  《电商法》第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对于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往经常进行的捆绑销售行为,《电商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现在这种行为已经被明令禁止了,违反情节严重的同样可以被处以50万以下罚款。
 
  作为从事电商经营活动的纺织服装企业而言,不仅需要明确规范、坚守底线,更应该专注于产品与用户服务质量的提升,从产品经营、服务保障、防范风险等多方面提升综合实力。
 
  电商经营者须依法纳税
 
  当前“减税降费”是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2018年减税1.3万亿元让微观经济主体真切感受到了“减负”的实惠。但在减税降费的同时,加强税收征管,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至关重要。
 
  《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纳税义务。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第二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信息。
 
  业内人士指出,纳税人主要分两种,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都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利润部分的25%,个人所得税是分红部分的20%。要注意的是,企业在经营在过程中,纳税人应该每个月都需报税。
 
  业内人士表示,线上线下企业*处在不公平的税收环境中。线上线下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平等主体,应当承担同样的纳税责任和义务。除了丰富的商品和服务品类,电商与实体店铺竞争主要依靠价格优势。这种价格优势不仅来源于店铺租金、人力成本等,漏缴税款也是重要原因。《电商法》的出台有助于建立起规范的电商申报纳税、税务征管机制,不仅能够避免国家税款流失,也有助于营造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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