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偷排废气被行政拘留、罚款14万,印染行业也应念好“绿色生产”这本经
- 2022-08-101150
- 来源:环保在线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明确:“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事实上,除了我们熟知的石化、煤化工、冶金等重工业之外,纺织印染行业也是产生“三废”的大户。“每生产一公斤衣服,都需要用到7至8公斤化学助剂”,在印染热定型环节、印花工段,各种染料助剂、涂料稀释剂等都会以气体形式释放出来,形成大量含VOCs有机废气。而这些VOCs有机废气如不能进行妥善处理,就对大气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那么,印染行业在生产过程中需重点注意哪些废气问题呢?
按照浙江省地方标准《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962—2015)》,纺织染整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具体为:VOCs浓度60mg/m3、颗粒物浓度20mg/m3、甲醛4.0mg/m3、苯系物10mg/m3、臭气浓度500mg/m3等共7项,并要求所有企业在废气处理设施的进口设置采样孔。纺织染整就是对纺织材料进行以染色、印花、整理为主的处理工艺过程,俗称印染。
这一标准最早发布于2015年,目前还未更新,对比江苏在去年发布的地方标准《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来看,印染行业废气治理或将迎来一些新变化。江苏标准中引入了“非甲烷总烃”替代VOCs,限值定为20mg/m3,同时颗粒物、油雾、臭气浓度都明显更加严格,并增加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监测要求。
不过,由于纺织印染废气的复杂性,单一方法并不能实现废气的有效治理,一般需要通过二级或三级处理,配合使用多种设备。如四川省今控环保力推的有机废气综合治理方案,以“通风系统(风机、收集罩、管道)+预处理系统(喷淋塔)+深度净化系统(UV光解净化设备)”为核心工艺,再结合恶臭气体处理成套设备去除臭气,以实现对印染废气的妥善处置。
总之,在环保重压之下,印染行业亟需寻出一条“节能减污”的绿色生产之道,或选择配置高效的废气处理设备,或从源头选择更为清洁的溶剂产品,为大气环境保护及改善贡献出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