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纺织服装品牌调查的通知
- 2022-09-30556
- 来源: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
关于开展2022年纺织服装品牌调查的通知
工消费函〔2022〕5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提升纺织服装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培育一批高端品牌,决定围绕品牌企业、区域品牌开展品牌建设情况调查,将“重点跟踪培育纺织服装品牌企业名单(2020版)”更新调整为“重点培育纺织服装百家品牌名单(2022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跟踪培育纺织服装品牌企业名单(2020版)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0〕279号)中的品牌企业(附件1)。
2.未列入“重点跟踪培育纺织服装品牌企业名单(2020版)”,但近年来品牌创建成效明显的品牌企业。
3.重视区域品牌建设且有较强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区。
二、调查方式
1.品牌企业调查采用网上在线填报方式,区域品牌调查采用电子表格填报方式,均无须提供纸质材料。
2.消费品牌企业填报《2022年纺织服装消费品牌数据调查表》(附件2);制造品牌企业填报《2022年纺织服装制造品牌调查表》(附件3);县级/乡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报《2022年纺织服装区域品牌调查表》(附件4)。
3.消费品牌企业指以运营自有品牌为主,产品面向终端消费者的服装、家纺企业。制造品牌企业指化纤、纺纱、织布、印染、纺机、产业用纺织品等领域企业,以及以服装、家纺代工生产为主的企业。
三、填报程序
1.消费品牌企业进入www.wjx.cn/vm/YZ7CXgc.aspx填报,制造品牌企业进入www.wjx.cn/vm/tU7hjw9.aspx填报,填报完毕后在线提交。
2.县级/乡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填报《2022年纺织服装区域品牌调查表》,电子版发至fzc@miit.gov.cn,texbrand@ctic.org.cn。
四、有关要求
1.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品牌企业以及县级/乡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参加本次调查工作。
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负责工作沟通对接,于9月30日前将“工作联络员报名表”(附件5)发至fzc@miit.gov.cn,texbrand@ctic.org.cn。
3.请各单位认真填报并对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填报时如有操作方面问题请与技术支持单位联系。
4.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10月20日前将参与调查的品牌企业和区域品牌名单书面反馈我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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