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印发《关于推进印染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2024-01-17698
- 来源: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
2024年1月8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印染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纺织工业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 年)》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推进江苏省印染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非太湖流域新建、扩建印染项目须进入依法合规设立且有印染定位的产业园区;通过南北协作、园区共建、产业合作等方式,鼓励印染企业按照产业发展规律和上下游配套需求进行合理布局;建设印染行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开展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等。《实施意见》提出加强部门分工协作,提升行业发展服务水平。其中,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印染行业技术创新、智改数转网联、产业焕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印染项目环评审批服务;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印染园区(集聚区)建设所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项目用地保障服务,促进印染行业土地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