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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部门在锡解读推进印染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4-01-24492
来源:装备与消费品产业处
  1月16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在无锡市举办《关于推进印染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宣贯活动。
 
  政府部门以及印染行业企业、重点集聚区代表齐聚一堂,共话印染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助力共建面向世界的高端纺织集群。无锡市工信、生态环境条线及相关印染集中区、单独保留提升点企业参加了会议。
三部门结合职责对前不久刚出台的《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和介绍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负责同志表示,印染是纺织品精深加工和功能品质提升的关键环节,对高端纺织集群建设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实施意见》从推动印染行业集聚、创新、智能、绿色、协同发展和强化发展服务等六个方面提出16条工作举措,工信部门重点围绕高端纺织集群建设,做好印染行业技术创新、智改数转网联、产业焕新升级和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负责同志表示,《实施意见》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关于严格太湖流域改建印染项目环境准入要求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相衔接,明确了太湖流域印染改建项目建设、非太湖流域新建扩建印染项目入园进区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要求。同时,增加了按照先立后破原则,做好印染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的具体措施。太湖流域改建印染项目排污总量指标和产能可来源于拟关停的印染企业,并由地方政府承诺,在改建项目投产前关闭排污总量指标和产能的来源企业。
 
  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负责同志表示,自然资源部门主要是积极做好印染区建设涉及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及项目用地的服务保障,促进印染行业土地集约利用。在保障印染行业的用地需求上,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对于列入省政府重大项目的印染项目,由省级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在推动印染行业用地提质增效上,提高新上工业项目的容积率低限,统筹绿地的规模和布局,共建共享相关配套设施。
 
  会议交流环节,基层部门和企业就改建项目环评、保留点改造提升、企业兼并重组、污水接管、产能和排污指标统筹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做了咨询,省相关部门给予一一解释和回应。有关专家还就工信部《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作了详细解读。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加大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力度,更好服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合力推动印染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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