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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做好工业智能体培育和创新应用工作的通知

2026-04-235590
来源: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软件产业处
  关于做好工业智能体培育和创新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等八部门《“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5-2027年)》有关要求,聚焦全省重点行业,培育一批工业智能体,赋能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工业智能体培育
 
  各市要结合本地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统筹做好知识引擎、工具集成、协同机制等要素保障,重点培育以下类型的工业智能体:
 
  (一)生产制造类智能体。面向钢铁、绿色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轻工纺织等重点行业,培育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管控、设备运维、能源管理等环节应用的智能体,包括但不限于工艺优化智能体、质量检测智能体、预测性维护智能体、生产调度智能体等。
 
  (二)经营管理类智能体。面向企业经营管理场景,培育在供应链管理、营销服务、决策支持、风险管控等环节应用的智能体,包括但不限于需求预测智能体、智能客服智能体、辅助决策智能体等。
 
  二、加强培育库建设
 
  省工信厅将建立工业智能体培育库,对符合条件的智能体产品入库培育。入库智能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河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及相关服务机构。申报单位运营状况良好,无重大失信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申报的工业智能体应具备实际应用场景,已落地应用或具备明确落地计划,应用效果显著或预期效益良好。工业智能体技术路线清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具备可复制推广价值。
 
  三、有关事项
 
  各市工信局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工业智能体情况表》(见附件1),并对材料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工业智能体汇总表》(见附件2)及企业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我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我厅将加强对入库智能体建设应用的指导,定期组织智能体发布会,供需对接会等活动,推动智能体在重点行业的规模化应用。
 
  联 系 人:李浩伟  18032069673
 
  电子邮箱:ronghechu@126.com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1.工业智能体情况表
 
  2.工业智能体汇总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17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工业智能体培育和创新应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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