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要求
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应安装于工程建设项目主要车辆出入口、主要场内道路、工地点(塔吊、物料提升机顶端或建 筑物顶端,安装高度应在 5 米及以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面等关键位置,具体位置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 同确认。
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安装数量应满足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并满足以下规定:
(一)房屋建筑工程
1.建筑面积 0.5 至 5 万平方米的不少于 4 个;
2.建筑面积 5 至 10 万平方米的不少于 5 个;
3.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少于 6 个。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工程造价 0.1 至 1 亿元的不少于 3 个;
2.工程造价 1 至 3 亿元的不少于 4 个;
3.工程造价 3 亿元以上的不少于 5 个。
(三)轨道交通工程
轨道交通工程车站、停车场、车辆段的摄像头安装数量参照房屋建筑工程安装标准执行。 功能要求
(一)视频设备
1.项目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的图像分辨率应不低于D4标准(1280×720,水平720 线逐行扫描)。
2.具备远程视频直播功能,根据“智慧工地”平台的需要提供互联网访问通道。
3.远程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应选用符合要求
(二)存储设备(NVR)
1.视频监控数据应在项目保存至少30 天,存储视频流分辨率不低于720P。
2.视频监控设备输出的视频流应采用H264、H265 编码,能够支持1080P
3.分辨率的视频流稳定传输,并支持多路视频输出。
4.视频数据通过录像机以标准ONVIF协议,
5.GB28181协议接入建委视频服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