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 2023-03-131236
- 来源: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工作基础
南昌市作为全国第一批低碳试点城市、第一批国家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第一批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试点条件。
(一)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全面覆盖。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建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286个、再生资源集散地2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3个、汽车拆解中心2个,基本实现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全覆盖。2021年,全市废旧金属(含废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橡胶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达到574643.94吨。全市共建有二手商品流通市场共7个,2021年度二手商品总体交易规模达41亿元,二手流通行业人数超过6000人。同时,高度重视公共机构示范引领,绿色回收进机关工作覆盖率达到80%。
(二)“垃圾分类”试点效果显现。2017年,我市被列入全国首批46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基本建成了前端减量回收、中端分类转运和资源利用、末端无害化处理的垃圾生活分类体系,市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大幅提升。2020年10月份通过了住建部和国管局的考核验收,其中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原生生活垃圾处理实现零填埋和“末端倒逼前端”的工作推进方式得到了住建部的高度肯定。2022年二季度,南昌市在全国76个大城市考核位列第18名,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
(三)低碳循环经济建设成效初显。全市共有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2个(高新区、经开区),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4个(小蓝经开区、新建经济开发区、安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青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通过实施系列循环化改造项目,大力提升了工业生产能源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水平。江铃集团成功获批全国第二批发动机再制造试点单位,并顺利通过国家多部委联合验收,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2021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为96.8%,年综合利用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建成农膜回收网点83个,农膜回收量1071.18吨,农膜回收率达86.58%。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聚焦率先“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把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以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和垃圾分类“两网融合”为核心,着力构建全覆盖、全品类、全过程的废旧物资回收分拣、再生利用、交易流通和政策保障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助力我市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构建和“双碳”目标实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减污降碳、绿色发展。着眼于资源生命周期利用,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合理规划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防范回收、分拣、拆解、再生等环节的二次污染,助力南昌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和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推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注重再生资源全产业链研究,加快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耦合的产业体系。
3、坚持创新引领、示范推广。以规范化、数字化为导向,深入挖掘废旧物资利用潜力,鼓励技术研发、创新回收体系、加强示范引领。发挥龙头企业对行业的带动和集聚效应,形成一批可在全省或全国复制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做法。
4、坚持协同联动、全面衔接。加强部门横向协同和系统上下联动,推动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总体布局,同时注重与污染防治攻坚、无废城市创建等工作有效衔接,充分调动各方面社会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规范有序、智能高效、协同顺畅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建成,力争实现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率达85%以上,低值再生资源回收量年均增长率2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90%以上社区建立废旧物资回收网点,每个县(区)建成投运1个以上绿色分拣中心,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67.5万吨;二手商品交易规模达80亿元,培育废旧物资回收骨干龙头企业10家以上,建设再生资源交易平台3个以上;配套出台一批支持政策和地方标准,在企业责任延伸、回收处理技术创新等领域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和优秀经验做法。
南昌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核心指标表
三、主要任务
坚持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原则,加快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交易、政策“四大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回收网络化、利用高效化、产业循环化、监管智能化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一)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
1、加强源头管控。制定动态调整的《南昌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指导目录》,明确废旧物资具体品种、分类回收、安全利用等相关要求。生活废弃物按照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四分四定”要求,推动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加快建设废旧物资分类投放设施和废旧物资回收转运体系,扩大流动回收车辆覆盖面,实现定时定点、规范经营和“七统一”制度(统一规划、标识、服装、衡器、收购指导价、车辆、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由相关主管部门全程做好监管执法和宣传引导,按照排废企业付费的原则,不断提升源头分类和回收水平。〔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具体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落实,不再重复列出。〕
2、健全回收网络。全面调研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垃圾分类体系现状,加快建立、科学布局废旧物资“点、站、场”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到2025年,提升改造5000个以上回收服务网点,每个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至少建设1座大件废旧物资资源化处理中心。推进“互联网+”回收模式,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城市功能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社区、家庭、学校等相贯通的多元化、全品类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按照“便捷、便民、规范、智能、高效”的原则,因地制宜设置人工、智能或物流回收服务点,完善大件家具、废玻璃、废旧纺织品、泡沫填充物、外卖餐盒等包装物、快递塑料包装物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运输中转站。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押金回收制度,引导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废旧物资逆向回收物流体系。充分运用物流车联网智能回收模式,推广新型城市配送专用物流车,实现物流智能派单、接单和快速流动回收服务,提高再生资源交售便利化程度。结合实际,对资源较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商超综合体及社区回收服务点等分别采取专车专线或智能派单、机动回收的模式。将“数字化智能化”嵌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在线监管平台,积极开发网上预约废旧物资回收交易平台,探索在全市范围内构建“互联网+智能回收”模式,让废旧物资回收更加便利快捷。到2025年,废旧物资线上交投率力争达到50%以上。(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绿色分拣中心建设。依据《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按照“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原料无害化、能源低碳化”的要求,到2025年每个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至少建设1个绿色分拣中心,集中分拣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旧纺织品等再生资源。加快现有分拣中心生产能力提升,对不符合环保、消防和安全要求的分拣中心实施提标改造。发挥绿色分拣中心在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中的关键节点作用,探索县区通过引入第三方服务等模式引导回收企业、生产企业、个体经营户以承租的方式进入绿色分拣中心。(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产废者回收责任。积极探索快递、啤酒、饮料等生产企业建立包装容器逆向物流体系,促进包装容器回收再利用。构建电器电子产品逆向回收体系,鼓励生产者自行或者委托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废弃电子产品。构建未污染、可回收医疗废弃物回收体系,不断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引导工业企业、小区物业、商场、酒店、娱乐场所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建立定点定时收运制度,提升资源回收利用率。到2025年,重点领域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运行有序,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50%,在部分重点行业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市工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完善废旧物资产业化利用体系
1、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依托高新区、经开区两个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以及小蓝经开区、新建经开区、安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青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个省级试点,统筹规划布局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基地,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先进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以麦园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和泉岭固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扩能提质为重点,不断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以钢铁、造纸、汽车零部件领域为重点,探索开展回收、加工、利用一体化运行模式,不断提升废钢、废纸、废旧金属、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等资源循环化利用水平;以安义县铝制品循环利用为基础,加快构建再生铝等金属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基地;围绕啤酒、瓶装水、食品等重点行业,加快引导玻璃瓶、塑料瓶等饮料包装物同级化、高值化利用项目集聚,鼓励进贤县建设医疗器械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提质改造,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高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强技术装备研发,推动废金属、废电池、废旧电子产品、废旧家具在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方面,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鼓励安义县在满足生产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废铝循环使用比例,推动生产成本降低和资源能源节约。结合南昌市经开区、高新区国家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及各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引进低值废弃物高值转化的创新型企业和先进技术装备,推动玻璃瓶、塑料瓶、纸基复合包装物以及废纺织物、废橡胶等同级化、高附加值利用。积极谋划泉岭三期餐厨垃圾厂建设,提升麦园、泉岭餐厨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水平,提高餐厨垃圾转化生物柴油、沼气的产量和应用范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式,鼓励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提高秸秆“五化”利用水平,积极培育规模化、专业化秸秆综合利用企业。鼓励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材、废竹、尾菜及其他农林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鼓励使用加厚地膜和可降解生物地膜。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稳妥有序推进《南昌市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各项任务,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的精细化分类及分质利用,推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等建材制品、筑路材料和回填利用,推广成分复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成套工艺及装备的应用。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区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为核心,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积累经验,逐步再向全市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推进南昌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到2025年,培育1家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全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50%。(市城管执法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小蓝工业园再制造产业集聚区,以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为重点,培育一批示范企业,将制造与修复、回收与利用、生产与流通进行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再使用、再制造、再循环、再回收的静脉产业链和绿色供应链,实现再制造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再制造业产值年均增长30%以上。支持整车制造、汽车零部件等行业建成省内最大拆车件供应商,并积极申报变速箱再制造国家试点,大力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完善废旧物资交易体系
1、完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发展互联网回收交易模式,提高再生资源市场交易的便捷度、透明度和灵活度。鼓励建设二手商品寄卖店、寄卖点,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以居委会、社区为基础建立废旧物资置换平台,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鼓励各级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分享日,促进广大师生旧书交换使用,提高闲置资源的再利用和挖掘。引入市场化手段,鼓励南昌本地互联网企业搭建二手易货平台,促进本地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提高同城二手商品交易效率。支持“线上+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改造提升现有的二手车、废旧钢材、旧货等7个二手商品交易市场,新建家电、废旧金属、家具、废旧服装等一批专业性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二手商品交易制度。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引导作用,拓宽闲置资源共享利用和二手交易渠道,优化交易环境;加强信用和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交易纠纷解决规则,建立健全二手商品交易规则、经营条件、平台经营者制度要求、交易规则和要求等;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提升二手商品交易的信息对称,激活二手市场活力。鼓励二手检测中心、第三方评测实验室等配套发展。分品类完善二手商品鉴定、检测,评估、分级等标准体系,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培育权威的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完善计算机类、通信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标准规范。推动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积极破解二手商品转售、翻新等服务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交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南昌市再生资源分拣技术规范,推动再生资源先进分拣工艺应用,规范再生资源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管理标准,指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建设、管理和经营。编制可回收物回收指南,明确可回收物的主要种类、常见可回收物目录,制定《南昌市低附加值可回收物目录》。鼓励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参与制定再生资源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加强南昌企业与国家标准制定机构联系,提升再生资源企业竞争力。(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
1、强化要素保障。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服务点、绿色分拣中心、拆解处理中心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结合《南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总体布局,科学预留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物理空间和规划余量,有效支持回收服务点、分拣拆解中心提质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切实提供土地、能源、环评等要素保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按照向公益性品种、向产业集聚和向科技创新倾斜的原则,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加大对回收加工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出台《南昌市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补贴试行办法》,对回收处理玻璃等低附加值可回收物给予补贴,落实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税收优惠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法制化。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校、龙头骨干回收、利用企业多维度沉底调研,摸清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行业的底数,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相关法规制度。(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
(一)推动示范工程建设
1、“两网融合”运营模式示范工程。探索废旧物资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两网融合”,加快成立“两网融合”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根据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现状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在红谷滩区、高新区、经开区等成熟的公共机构(如机关单位、医院、学校)试点实行“两网融合”,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适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废旧家电回收示范工程。培育家电行业“回收目标责任制”先进企业,鼓励家电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采用自建回收网络、委托回收、联合回收等方式。鼓励新建区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回收企业联合居民端、物业端、电商端、收运端,通过“以旧换新”形式开展家电回收换购服务,建立家电规范便捷回收体系。鼓励旧货市场等平台企业通过“互联网+回收+创业单元”等模式,拓宽家电回收领域创业带动就业渠道。(市商务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废旧衣物回收利用示范工程建设。推进青山湖区针纺企业通过环保再生、工艺再造等手段开展初级回收、物理回收和化学回收,合理流通再造后的材料开展废旧纺织品服装综合利用。到2025年,力争打造回收示范基地1个,并在2家以上制式服装生产企业推行绿色设计、使用绿色纤维,大力开展废旧制式服装循环利用试点。(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农业领域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示范工程。按照“农用优先,因地制宜,全量利用”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带动作用,健全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推广秸秆机械化深翻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等科学还田技术,大力发展秸秆离田产业,探索新型秸秆循环利用模式,扩宽秸秆消纳渠道,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积极探索种养结合、农牧结合、养殖场建设与农田建设有机结合模式,推动农业产业协同发展模式,培育生态循环农业产业示范企业。(市农业农村局)
5、龙头企业培育示范工程。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引领作用,积极探索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等多方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大力培育10家以上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龙头骨干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构建再生资源回收、运输、分拣拆解、处理利用全品类一条龙回收模式,对低价值可回收物进行兜底回收。支持龙头企业以连锁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整合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带动行业整体水平提升。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跨市场合作,积极参与城乡垃圾分类和无废城市建设。(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再生资源回收智慧化示范工程。鼓励通过物联网、车联网等先进技术应用,建设全品类智慧一体化回收体系。推进智慧化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智能派单、物流路线安排、决策支持等功能。支持废旧物资回收智慧逆向物流体系建设,支持10家回收企业智能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改造升级。(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政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重点支撑项目建设
为有效推进全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提升和能力建设,围绕前端回收分拣、中端产业化利用、末端市场交易等方面,梳理、谋划了20个重点支撑项目,总投资约为110.45亿元。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发改、商务、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工信、公安、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试点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参照市级模式,同步成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推进本地区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对照本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及进度,将各项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到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度,总结提炼典型经验成果。
(三)强化评估监测。建立方案实施评估机制,根据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特点,采取适当方式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及时跟踪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修订完善实施方案。
(四)强化宣传推广。及时总结、大力宣传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重要作用的认识。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大力营造多方参与、人人共享的工作氛围。